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浙江大学第十三届“三育人”先进集体 标兵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在软件学院和宁波国际科创中心党委领导下,由院级工会、团委、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在广泛征求本单位师生员工意见基础上,经民主推荐,综合各方意见,并经院级党委审核同意,拟推荐黄启春为浙江大学第十三届“三育人”标兵候选人。现予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公示受理部门反映。
公示期自2024年5月20日至5月22日
受理部门:团委(9号楼212室)
联系方式:0574-88220463 qinfj@zju.edu.cn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