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2025年12月合同期满考核续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5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人员(详见附件1)。
二、考核原则
坚持程序公开、评价公正、合理分流、择优续聘、适度淘汰原则。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原则。
三、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合同期满人员下载并填写《合同期满考核表》(教学科研岗填写附件2,非教学科研岗填写附表3)。
2.单位考评。教学科研岗教师由组织人事部汇总后交由相关部门综合评审。非教学科研岗人员由各单位召开会议,对合同期满人员进行考核。
3.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国际科创中心考评。组织人事部汇总审核后报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国际科创中心综合考评。
四、时间安排
各单位于2025年12月19日前上交《合同期满考核表》至9号楼312-2办公室。
联系人: 陈文燕 联系电话:88229527/662237
组织人事部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