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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春季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交教育部学位论文质量监测平台进行评审的通知
作 者: 来 源: 软件学院 发布时间: 2025-10-09 点击次数: 20

为了进一步规范论文送审、提高论文质量,根据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暂行办法(修订)(202312月修订)》规定(遇有政策调整,按新规定行)软件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双证)全部送教育部学位论文质量监测平台进行评审。因春季毕业生人数众多,为了做好论文送审工作,现就2026年春季毕业的2023级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送审事宜安排如下:

1. 软件学院的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学位论文预审环节才可申请进入学位论文送审评阅、答辩及学位申请环节。研究生必须按学院学位论文预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由导师负责开展预审(预答辩)。对应学校20263月学位授予的安排,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工作拟定于2025122~19期间完成,具体预审办法请查看《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审办法(试行)-含预审表(新)》http://www.cst.zju.edu.cn/2019/0319/c36269a1485472/page.htm

2.通过论文预审的学生须于20251223按照要求提交论文答辩申请报告等材料,浙大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评阅论文、完成导师确认。由于硕士论文通讯评审需要一定时间,逾期申请将视作20266月毕业处理。

3.教育部学位论文质量监测平台将每篇论文送三位评审专家进行盲审。

  具体评审办法请查看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暂行办法(修订) 2023年12月.pdf,学位申请程序终止者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评阅专家的意见对其学位论文作认真修改或重写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同意后,重新申请进行学位论文评阅。评阅通过即可进入答辩程序,否则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止。

4.专业实践(实习)作为研究生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在论文答辩预报名(11月中旬)截止之前务必完成,有关事项请查看http://www.cst.zju.edu.cn/2025/0512/c36234a3048351/page.htm

教学办在专业实践审核通过后才可以进行学位申请审核。

 

5.科研成果审核是学位申请的必要前置环节,须在论文预审前完成科研认定,有关事项请查看http://www.cst.zju.edu.cn/2023/1008/c36269a2809867/page.htm

 

论文进度时间表(学制2.5年):

http://www.cst.zju.edu.cn/2021/0929/c36269a2426228/page.htm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规则http://www.cst.zju.edu.cn/2012/1015/c36269a1485473/page.htm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模版http://www.cst.zju.edu.cn/2012/1015/c36269a1485474/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