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推优”制度是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在校的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优”。
根据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现将共青团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委员会2025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推优”对象的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团龄超过一年的优秀共青团员;
(二)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自觉提交入党申请书;
(三)政治思想上先进,道德品行上先进,发挥作用上先进,执行纪律上先进。
二、“推优”工作的程序
(一)“推优”大会前流程
团支部组织推优大会前,团支部书记应将“推优”大会事宜报请同级党支部书记批准,并请同级党支部书记委派一名党员参与该团支部组织的推优大会。团支部“推优”大会应于10月13日前召开。
(二)“推优”大会流程
1. 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 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在团支部的表现情况。
3. 党支部委派党员应认真记录“推优”候选人在团支部中的表现情况;在未来该团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时,应对候选人在党支部及相关培训中的表现情况进行介绍。
4. 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5. 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三)“推优”大会后流程
1. 团支部书记将推优情况报告德育导师;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可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
2. “推优”情况应在团支部对应的班级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3. 通过公示的团员本人,填写《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并附1000字左右个人事迹一份(内容可打印,签字须手写)。之后,该表电子版交团支部书记汇总,由团支部书记结合考察情况在各表格上出具意见并签字(团支部书记本人被“推优”的,由学院团委出具该意见)。之后,团支部委员会统一填写《浙江大学2025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后,由团支部书记保存。团支部书记汇总好前述材料后,于10月17日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stygb@163.com;纸质版提交至9#212办公室。
4. 待同级党支部将被“推优”人选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需该同志递交入党申请书满3个月)后,学院团委于10月中下旬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应届时参加并准备考核。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覃夫杰 0574-88220463
附件2:浙江大学2025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ls
共青团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委员会
2025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