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5年春季毕业同学: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和公安机关集体户口相关管理规定,毕业生须在离校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现将毕业生户口迁出和离校手续的办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出和离校程序
毕业生户口迁出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办理。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学院统一办理的,由毕业生本人自行至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
(一)学院统一办理程序
1.学院统计毕业生户口迁出信息。请同学们按照《研究生户口迁出信息表填写说明》(附件1)要求,填写《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附件2),并将信息表电子版于2025年3月13日12:00前发送至:yujt@zju.edu.cn。学院将于3月14日提交至学校保卫办。
2.安保处把《户口迁移证》统一移交各学院,学院负责将《户口迁移证》发给各位同学。
学生需在离校系统中上传“户口迁移证”照片,等待安保处网上审核。如离校系统中安保处一栏已显示通过,则不需上传“户口迁移证”。
3.注意事项
户口一旦迁出,不能恢复。
各校区户口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校区 | 地址 | 邮箱 | 电话 |
紫金港 | 纳米楼学校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1室14号窗口 | zjuabc@zju.edu.cn | 88206065 |
玉泉 | 玉泉校区7舍101室 | 888666@zju.edu.cn | 87952295 |
西溪 | 西溪校区老医院202室 | 0016459@zju.edu.cn | 88273229 |
之江 | 之江校区二号楼北平房 | 0018576@zju.edu.cn | 86592777 |
(二)学生单独办理程序
1.软件学院的毕业生: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证书照片打印件,或一体机上开具学历证明),至玉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在离校系统中上传“户口迁移证”照片,等待安全保卫处网上审核。如继续在浙大升学,也可在此栏上传本人升学的“录取通知书”照片,等待安全保卫处网上审核。
3.如委托他人代办户口迁移证需提供如下材料: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证书照片打印件,或学历证明)、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派出所咨询电话和受理地点:
玉泉派出所:0571-56887833,外东山弄55号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电子离校申请程序
户口未迁到学校的毕业生,在电子离校系统中勾选“户口不在学校”,并且上传本人现户口个人页照片,等待安全保卫处网上审核。如离校系统中安保处一栏已显示通过,则不需单独申请。
三、毕业生挂靠人才集体户指南
应届毕业生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落户杭州,暂无法及时将户口迁出的应届毕业生,可选择申请挂靠杭州市西湖区人才集体户(地址:文一西路858号),申请流程详见毕业生挂靠人才集体户指南(附件3),西湖区落户咨询电话:87289067。
附件2: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xlsx
附件3:毕业生挂靠人才集体户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