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细则.pdf
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暂行办法2023.12.pdf
其中,硕士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委员由学院统一聘请并组织,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委员由导师/导师组负责组织召集。原则上,学位申请人应在评阅流程结束后三个月内进行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