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修订的《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浙大研院发〔2024〕2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春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的对象
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2024级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自主遴选博士生;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生(此两类学生务必请在“中期考核汇总表”备注栏加以说明)
二、中期考核的要求(必须已通过开题论证)
中期考核由导师实验室团队组织。
请各位参加考核的博士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页面http://grs.zju.edu.cn/grsinfo.html,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1000字以上的个人小结,提交后导出《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将经指导教师签字(手签)、学科负责人(考核组长)签署考核意见并签名(手签)的考核表、个人小结(模板见附件1),于4月9日前交至软件学院教学办(9号楼201室)存档(如需邮寄,仅接受顺丰,陈老师,联系电话:0574-88221629,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浙江大学宁波科创中心(宁波校区)东南门行政楼9幢201室,邮编:315048),中期考核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csyu@zju.edu.cn。
考核结束后,务必请导师在系统中录入导师考核意见,否则学院无法审核。
请需要申请延期考核的同学填写延期考核申请表(附件2)由导师签字(手签)后交至软件学院教学办(9号楼201室),电子版表格发送至邮箱csyu@zju.edu.cn。
附: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https://yjsybg.zju.edu.cn/2025/0225/c61856a3019238/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