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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2022级研究生关于论文中期进展的通知
作 者: 来 源: 软件学院 发布时间: 2024-03-04 点击次数: 1039

       各2022级软件学院的研究生:

       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是导师全面了解研究生学位论文课题进展情况,督促研究生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及时发现课题研究中存在的问题,采取补救措施或调整研究路线的重要环节。

       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研究生必须进行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 

    (二)研究生应在开题报告后1年内,撰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并公开进行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由以研究生导师及导师团队成员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至少3名,硕导或副高及以上,导师不担任组长)评审。

       通过中期进展报告的研究生应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新),进入“培养过程”-“论文中期进展”填写完成“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信息表”,下载并由导师签字确认后,以书面形式提交学院教学办E302存档备案(论文中期进展报告不用交,只交信息表)。上传系统后请导师审核通过,否则学院无法审核(如需邮寄,仅接受信誉良好的顺丰或者EMS,杨老师,联系电话:0574-27830778,地址:宁波市江南路1689号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教学楼E302,邮编:315048)




附件:附件1 中期进展报告模板.pdf

          附件2 中期进展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