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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11号】关于开展专项奖学金、部分校区奖学金、部分院设奖学金评选的通知(更新)
作 者: 来 源: 软件学院 发布时间: 2023-10-25 点击次数: 1613

关于开展专项奖学金、部分校区奖学金、部分院设奖学金评选的通知更新)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江大学宁波科创中心(宁波校区)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浙江大学软件学院院设奖教(学)金评选办法》及实际工作安排,现将专项奖学金、部分校区奖学金、部分院设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基本参评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诚实守信、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艺术实践活动,具有健康的体魄和高雅的审美追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公益服务活动等,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精神。

5.当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6.所有专项奖学金参评人选在参评学年应至少获得 1 项个人荣誉称号。


二 、奖项及具体参评要求

分类

奖项

名额及参评渠道

参评要求

所需提交材料

专项奖学金

华为菁英优秀学生奖(10000

分配到班级,见附件

申请华为菁英奖学金,除符合基本评选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专业排名前
10%(含10%),且无挂科及重修;
2.
在学术研究上有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
SCIEIISTPSSCI等学院认定平台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3.
在学科竞赛方面有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附件二

国强奖学金(10000

分配到班级,见附件

满足学校奖学金评定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学习勤奋,善于思考,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学习、科研或社会实践中取得较好的成果。学习成绩特别优异,曾获两项及以上优秀研究生、五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2)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取得较显著的成绩,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过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附件五、附件六

温持祥奖学金(2000

分配到班级,见附件

参照学校评奖评优标准

附件五、附件六

南都奖学金(三等2500

分配到班级,见附件

同等条件下,经济困难生优先

附件五、附件六

CASC奖学金(三等2000

分配到班级,见附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
20%以内;
2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科研课题工作,并取得应用研究成果或专利;

3
、实践能力较强,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或竞赛名次。

附件五、附件六、附件七

小米奖学金(特等20000

分配到班级,见附件

小米特等奖学金”获得者除需符合以上标准外,还需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
创新能力强,或在校(院)级以上创新大赛
/社会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理论研究、实践工作中担任主要工作;
2.
有论文发表。

附件五、附件六、附件八

中国光谷奖学金(10000

分配到班级,见附件

参照学校、学院评奖评优标准

附件五、附件六

郭谢碧蓉奖学金(5000

分配到班级,见附件

获得“五好”研究生荣誉称号。

附件五、附件六

宁波校区奖学金

优秀学业奖(10000

分配到班级,见附件

申请优秀学业奖学金,除符合基本评选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二:
1.
学习成绩优异;

2.
以第一第二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授权发明专利或科研成果通过鉴定;

3.
取得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三等奖(或相同名次)及以上奖项;

4.
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附件三

优秀实践奖(10000

分配到班级,见附件

申请优秀专业实践奖学金,除符合基本评选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
过去一年在宁波参加专业实践(实习);

2.
申请时在宁波实践(实习);

3.
所在实践(实习)单位给予良好以上评价。

附件三

院设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5000

分配到班级,见附件

积极参与课程学习与科研实践,并取得优秀成果

附件四

社会工作奖学金(5000

5名,由学院评审

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工作,并取得优秀成果

附件四

创新创业奖学金(5000

2名,由学院评审

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并取得优秀成果

附件四

对外交流奖学金(5000

1名,由学院评审

积极参加对外交流活动,并取得优秀成果

附件四



三 、 参评方式

1.专项(企业)奖学金、校区奖学金(优秀学业与优秀实践)、院设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学院参照前期各班奖誉获得情况规划分配名额(附件1),请各班内部酝酿推各奖项人选。被推荐人填写对应申请表提交至各班班长(评奖负责人),由班长收集整理并填写汇总表后,将纸质版(导师与德育导师签字)提交至学工办。同时将电子版打包提交至邮箱,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为《xx-奖学金评审材料》;

2.院设社会工作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由学生个人申报,由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请有意参评同学填写申请表(见附件4),将纸质版(导师与德育导师签字)提交至学工办,同时将电子材料提交至邮箱,邮件主题及申请表命名为《姓名-xx奖学金申请表》

3.所有材料请于114前提交CASC奖学金于1031日前提交)。


四 、注意事项

1.所获奖学金的荣誉可兼得,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其他各类奖学金(包括后续其他奖学金)不兼得;

2.研究生本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撤销相应荣誉和奖励,追回已发奖学金,停发待发奖学金,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在推荐各类荣誉称号和奖学金候选人过程中,各班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评选,不要超过分配名额;

4.所有奖项推荐名单由学院公示为准进行推荐,并提交学校、校区等单位进一步评审。


纸质材料提交地址: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学楼E210

电子材料提交邮箱:huangbs@zju.edu.cn

联系电话:0574-27830616


附件一:软件学院2022-2023学年奖学金名额.docx(更新)

附件二:华为菁英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登记表.doc

附件三:浙江大学宁波科创中心(宁波校区)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四: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审登记表.doc

附件五:专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doc

附件六: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docx

附件七: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CASC奖学金获奖推荐人选信息一览表.docx

附件八:浙江大学“小米奖学金”学生名单.xlsx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