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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冬季毕业研究生论文预审的通知
作 者: 来 源: 软件学院 发布时间: 2023-09-12 点击次数: 10

为了进一步规范论文送审、提高论文质量,软件学院的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学位论文预审环节才可申请进入学位论文送审评阅、答辩及学位申请环节。研究生必须按学院学位论文预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由导师负责开展预审。

对应学校202312月学位授予的安排,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工作将于2023914~108期间完成,具体预审办法请查看《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审办法(试行)-含预审表

 

注意事项:

1、提交学位论文预审申请时,研究生应向导师提交《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审记录表》(附件1)、论文和查重报告(查重率:5%以下)。

2、由研究生导师及导师团队成员(均具有硕导或副高以上职称)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3 名)进行预答辩评审,给出预审结论和论文修改意见及建议,由预审组长填写《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审记录表》并签字。

3、预审(预答辩)结论为通过的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按照预审(预答辩)专家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相应修改,经导师审核后进入论文送审和答辩环节。

4.预审(预答辩)结论为“需要经较大修改后重新审查”的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按照预审(预答辩)专家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实质性修改,由导师组重新进行审查。预审或预审【重审】不通过的,学位论文不予送教育部平台评审,终止本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5预审通过后研究生于108日之前,完成预答辩(预审)信息系统录入后联系导师进行审核(填写预审意见“通过”或“同意通过预审”),并将纸质版《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审记录表》预审组长及导师签字)交到软件学院教学办E302室。确需要邮寄的,请采用服务良好的快递公司(如:顺丰速运),邮寄地址:宁波市江南路1689号浙大软件学院教学楼E302室,朱惠霞老师收,邮编:315048,电话:0574-27830778快递材料请于108日前寄到

6、教学办于109日之前根据收到的《预审记录表》及预答辩系统录入审核预答辩信息,研究生可登录系统查看。

7、关于学位申请的提醒:通过论文预审的研究生请务必于20231010日前按照要求提交论文答辩申请报告等材料,浙大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评阅论文、完成导师确认。由于硕士论文通讯评审需要一定时间,逾期申请将视作20243月毕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