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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作 者: 来 源: 软件学院 发布时间: 2019-10-23 点击次数: 735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和团十八大精神,党的群团工作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团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相关要求,夯实基层组织建设,着力保持和增强共青团建设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严抓团干部、团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加强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校团委决定于10月至12月集中开展2019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

 

一、各支部活动主题与形式

1、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各团支部要发挥支部特色,创新设计活动内容,通过理论报告会、读书会、校外实践等各类形式,原原本本学报告,组织团员青年专题学习相关会议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引导广大青年听党话、跟党走。

2、组织开展团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学习。团的十八大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亿万团员青年紧跟党、紧跟习近平总书记,意气风发迈上新征程、走向民族复兴重大历史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各团支部可以通过主题团日、理论分享会、党团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广大团员青年专题学习。

3、组织开展献礼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70年来,新中国的光辉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走向辉煌。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各团支部可以通过主题团日、志愿服务等开展系列献礼新中国成立70周年活动。

4、创新活动形式,开展其他富有意义的团日活动。

5、开展系列学风建设活动。根据学科特色和学生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风建设活动。低年级学生要注重良好生活和学习习惯的养成,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高年级学生注重专业理想、科研能力和学术伦理等方面的培养。

 

二、活动要求

1、各团支部至少申报一项团日活动项目,团日活动可以与党支部活动相结合;每项活动学院团委将给予500元的经费支持。

211月结束后将进行总结评比,对优秀的团支部和团干部、团员进行表彰,并择优推荐参与校级、省级、全国级遴选。

3、各支部按要求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活动开展及时撰写并报送活动报道;活动结束后,请于1118日前,上交总结材料电子版,总结表(见附件1+照片,打包发送至邮箱:sstygb@zju.edu.cn。

4、各团支部要加强团工作制度建设,落实好“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支部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议、团小组会议,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年度团籍注册制度,上团课),并将团支部工作开展情况登记在《浙江大学团支部工作手册》中,于1130日上交本支部工作手册。

5、各团支部应根据《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规范经费使用,确保支持学生团支部开展工作和活动的经费到位。报销要求详见通知(点击链接)“软件学院团支部活动经费报销要求”,请1130日之前将报销材料上交至学院研工办E210室郭爽老师处,同时在郭爽老师处完成《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使用登记本》的登记。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

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附件3),开展校“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发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引领示范作用。学院择优推荐团支部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推荐比例为学院团支部总数的5%,申报表见附件4,申报截止日期为1030日,申报材料发至邮箱:sstygb@zju.edu.cn

 

 

附件:

1.浙江大学2019“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总结表.doc

2.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3.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

4.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doc

 


如有疑问,请咨询:

郭老师  0574-27830860  guos@zju.edu.cn

 

软件学院团总支

2019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