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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团支部活动经费报销要求
作 者: 来 源: 软件学院 发布时间: 2019-10-23 点击次数: 975

为进一步规范团支部活动经费使用,提高学生活动经费使用效益,确保各团支部活动顺利进行,根据《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现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将软件学院团支部活动经费报销要求通知如下:

1.团支部活动经费是指各团支部在组织主题团日活动等团建活动中产生的交通费、物资购买费、保险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团支部活动经费的标准为原则上每个团支部每学年不超过1000元,报销时需严格按照支部活动实际开销进行,不得弄虚作假。

2.学院结合团支部活动工作开展完成情况予以经费报销。团支部需按要求准备好如下材料:

1)活动经费对应的发票(发票要求见第三部分);

2)浙江大学学生活动预决算表(附件1,一式一份,附新闻稿等相关证明材料);

3)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报销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用于留档)。

上述纸质材料上交至学院研工办E210室郭爽老师处,同时在郭爽老师处《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使用登记本》上做好登记。

3.报销发票要求:

1)发票开具日期需为当年度内,实报实销。

2)可报销项目详见《浙江大学学生活动预决算表》,其中市内交通费部分,同一辆市内出租车发票限用一张,网约车电子发票开票金额超过200元需提供行程单,原则上不包括聚餐费用。

3)网购物品报销需提交纸质发票(含电子发票打印纸质版),活动奖品单价不超过200元。

4)发票名称(抬头)及纳税人识别号必须正确。

发票抬头:浙江大学

税号:12100000470095016Q

5)发票背后必须有两名活动参与人的签名。

附件1 浙江大学学生活动预决算表.docx

附件2 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报销申请表.doc  

软件学院团总支

20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