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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大学2018—2019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 者: 来 源: 研工办 发布时间: 2019-09-26 点击次数: 1752

各位相关研究生:

现将浙江大学2018—2019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年小结

请各班级安排时间,组织研究生进行相互交流、个人小结,认真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附件1,请正反面打印,水笔签名,该表将存入个人档案)。

二、评奖评优依据及评定对象

1.评奖评优依据:

(1)《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

(2)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大发研〔2012〕218号)。

(3)《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评奖评优和助学金管理办法》

(4)《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

请各班级负责评奖工作的德育导师、研究生干部和参评研究生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和规定。

2.评奖评优对象:

各类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为全日制研究生,超过正常学制的研究生不参评各类奖学金。

3.奖学金和荣誉评定中,荣誉可以兼得,各类奖学金不兼得,按就高的原则发放。

4.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所使用之成果,必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18年9月-2019年8月之间。

三、组织领导

在评奖选优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研究生导师的意见,发挥研究生党支部、班委会和团支部的作用。在整个小结和评奖评优过程中,德育导师要及时给予指导,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四、研究生荣誉称号

(一)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人数的35%。 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选必须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二)三好研究生

三好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硕士生的15%三好研究生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人数为参评硕士生的10%。

(四)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详见近期将出的《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的通知》

(五)研究生先进班级

研究生先进班级的评比比例不超过研究生班级数量的20%。申请参选的班级请按要求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附件),并随表附2000字左右的详细材料递交给所在学院。

五、研究生各类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12〕21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评选。

1.评审程序

(1)所有符合《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

(2)班级汇总申请名单后,由班级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初评结果、初评结果公示后上报学院研工办。

(3)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需学院严格审核是否满足“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要求,其中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所有证明材料需学院填写学院意见并签字盖章。

2.说明:

(1)本次所评为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在职研究生和超过正常学制的研究生不参评。

(2)国家奖学金纳入我校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从当学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中产生。

(二)专项奖学金

2018-2019学年专项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统一下达,具体名额分配和评选要求另发通知。

(三)单项奖学金

学院可推荐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和特殊贡献奖各1名,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直接联系学院研工办,截至时间9月30日

 

六、名额分

2018-2019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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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时间进程

1.各学院要通过书面或网络形式向全体研究生公布学院(系)评奖评优实施细则和评奖条件,提出评比要求。请有新制订实施细则的学院(系)在9月30日前将新的评奖评优实施细则通过党委研工部网站“任务平台管理”上传附件。

2.在学年小结的基础上,由研究生本人对照各项条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评选办法,提出申请、递交相关材料。

3.由学院(系)负责评奖评优的老师汇总候选名单,征求研究生导师意见,与德育导师协商产生初选名单,报学院(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

4.学院(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后,在学院(系)范围内将含研究生业绩的名单汇总表格通过网络等形式预公布。预公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应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注:姓名拼音请在管理系统的基本信息中修改格式,参考“Zhang Xiaolan”(张小兰),将据此印制证书。

5.(1)各班级请在10月15日之前上报各班级初评名单(上报前务必公示),发送邮件至学研研工办,cstcheny@zju.edu.cn.学院将根据初评名单进行答辩,审核后确定最终名单。

(2)各位同学在10月22日前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申请,经学院确认后打印签名。

(3)各班级将所有材料在10月25日之前统一上交至学院研工办。材料包括浙江大学评奖评优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打印)、专项奖学金申报专用表格(一式两份,正反打印)。学院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各类奖学金汇总表、获奖研究生名单的文本稿,由学院(系)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系)盖章后交到党委研工部。

 八、其他说明

1.在推荐各类优秀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候选人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如发现违反评奖条例的事件,请及时向学院研工办反映。

2.所有获奖名单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为准。

3.学院评选时宁缺毋滥,严格按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分配名额进行评选。如名额有误,请学院递交准确参评人数和学生名单,以作调整。

联系人:学院研工办陈老师 ;教学行政楼E210室

电子邮箱:cstcheny@zju.edu.cn

电 话:0574-27830898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研工办                                                                        2019年9月24日

国家奖学金申请表.doc

先进班级申请表.doc

单项奖学金推荐表.docx

学年小结.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