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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悦空间相关规定
作 者: 来 源: 研工办 发布时间: 2017-11-15 点击次数: 3348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悦空间读者须知

1.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悦空间设在教学楼E201,由团委学生团队及研究生会负责管理。

2.校内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校园卡或者学生证)入内。自觉爱护悦空间内的图书资源及各类设施、设备,请勿随意涂抹、刻划、私藏、毁损。损坏公物,按规定赔偿。

3.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请自觉将手机调至振动档,接听或拨打电话请离开阅读区。

4.讲究文明礼貌,提倡文明用语;衣着整洁得体,举止文明大方;加强公德意识,自觉维护公共秩序。请勿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穿汗背心、吊带衣、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

5.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整洁。请勿携带食品与饮料进入阅读区,严禁随地吐痰及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未经学院许可,不准在室内张贴、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以及有腐蚀性化学物品,室内严禁吸烟。

7.书包及证件、现金、手机等个人物品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8.请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工作人员管理。违者将视情节轻重处以赔偿、院内通报、全校通报批评及其它行政处理。

9.读者进入室内可带笔记本电脑。

10.悦空间的开放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 09:00-11:3014:00-16:3018:30-21:00(周五下午不开放)

周六至周日 14:00-16:3018:30-21:00

11.悦空间图书查询地址:

http://www.cst.zju.edu.cn/index.php?c=Index&a=detail&catid=30&id=3809

12.悦空间负责人联系方式:17606515082 赵科。

13.悦空间向学院内组织、班级开放作为党建、团建和读书会场地,如有需要请提前联系王子澍辅导员。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悦空间阅览规定

1.读者应随身携带学生证或者校园卡,进入室内后按要求把学生证换成代书板,再进行图书查找和阅读。

2.学生证、校园卡只限本人使用,因转借、代借而产生的后果概由原持卡人负责。

3.读者对学生证、校园卡应妥善保管,如丢失应立即到相关部门办理挂失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4.借书时应仔细检查所借图书,发现有涂划、缺损等情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加盖确认标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有上述情况,视为该读者所为,一律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5.每人一次只能阅览一本书籍,禁止多拿多占。

6.本阅览室暂时不提供借书服务,只能在阅览室内浏览图书。严禁把书刊带出室外。

7.离开前请将图书放回原位,禁止乱放乱扔。

8.自觉遵守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9.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按校纪有关规定处理。


 

关于遗失或者损坏书籍与设备的处理规定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关于“要教育读者遵守规章制度,爱护文献资料和图书馆设施。对违犯规章制度,损坏、盗窃文献资料或设备者,按照校纪、法规予以处理”的规定,为保护学院公共财产、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实行借阅(书刊)逾期、遗失、损坏文献的处理规定。

1.图书遗失赔偿规定

凡读者所借图书遗失应以相同版本的书刊抵赔,并另交书刊加工费3元/册。无法抵赔相同版本者,则按以下规定赔偿:

1)普通中文图书,1980年以后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2倍赔偿。

2)孤本书:每册按原价的5倍赔偿。

3)遗失珍贵书籍,每册按原价10倍赔偿。

4)遗失套书中的一册,按全套书原价的2倍赔偿。

2.图书污损处理办法

读者借书时应仔细检查所借图书,发现有涂划、缺损等情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加盖确认标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有以下情况,一律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1)图书污损严重的按遗失论处,原书留存本馆。

2)对所借图书有涂抹、勾划、圈点等现象,视情况每页罚0.50元,情节严重者按整本书定价的1—5倍赔偿。

3)所借图书如有撕页等现象按第一条规定处理。

4)采取各种手段将图书带出室外者,视为严重违纪,按有关规定处理。

3.设备或者公共财物损毁处理办法

损坏电子仪器或者桌椅等公共设施者,责成其维修;本人无法维修的,由图书馆送修,一切费用由损坏者本人负责。如无法维修,则需在2个月内购回同型号的仪器设备(或经悦空间负责人同意的同类物品)赔偿;否则按原价的2倍赔偿,并赔偿一切损失。

 

团委学生团队和研究生会

2017.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