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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须知
作 者: 来 源: 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7-05-24 点击次数: 27485

1.户籍迁移对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2.学生户口迁入采取自愿原则。新生在报到前要决定户口是否迁入学校,如果逾期提交落户材料,安保处不予受理。户籍迁至所在校区后,除因退学、转学、毕业或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准迁证外不得迁出。

3.软件学院研究生新生户籍迁入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户籍迁移证抬头: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

4.研究生新生户口迁入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办理。学院在开学一周内收齐本学院研究生新生个人户口申报材料后,统一到玉泉校区保卫办办理。

5.新生报到时把以下材料交给E208办公室姚老师: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1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

6.户籍迁出、户籍证明等相关办理详见浙江大学安全保卫处办事指南http://bwb.zju.edu.cn/

7.咨询电话:0574-2783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