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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作 者: 来 源: 研工办 发布时间: 2014-09-19 点击次数: 2807

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各校级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

       根据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现将我校落实该项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院级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广泛宣传动员,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活动方案(见附件),积极报名参加。

2.请各院级团委将推荐报名参加活动同学的基本信息和事迹简介,于2014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以电子邮件形式)。

 

联系人:王万成

联系电话:88206673

电子邮箱:wwc@zju.edu.cn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4年9月18日

 

附件:

2014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高校传媒联盟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官方网站:中青在线

媒体支持:新浪微博、腾讯微视、微信

二、活动时间

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

三、活动主题

“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青年自强•圆梦中国

四、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在活动报名截止前,本人事迹在本校的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并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五、活动安排

(一)自主报名及展示阶段

1.时间:2014年9月18日至2014年11月21日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均可登录活动官方网站(http://star.xiaomei.cc/)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1日24时。

2.报名方法:

第一步: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请登录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注册或手机动态密码登录,进入网站首页并点击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个人详细信息并提交至后台。

第二步: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后,请关注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参选人展示”页面,出现本人展示信息即代表审核通过。

第三步:请通过审核同学在2014年11月21日前,本人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发布个人报名主页链接,@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并@浙江大学校团委官方微博,同时争取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参选微博发布示例:#自强之星#我是****学校(学校名称)**(参选人姓名)我的个人梦想(或个性宣言,要贴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是新时代的新青年,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请大家关注我的事迹(活动官网个人展示页面链接)并转发本条微博支持我(该微博需将活动logo图作为图片插入一起发布,logo图从官网主页下载)@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浙江大学校团委官微。

第四步:参赛同学需下载腾讯微视,拍摄自强之星宣言:“我是****大学**,我的自强宣言(要贴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在微视发布后,分享至微信朋友圈,集齐不少于30个赞,在活动截止前将集赞页面通过新浪微博#自强之星#****+图片的形式统一进行发布,并@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本校团委微博。

第五步:微信关注“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共账号,将参赛微信截图发送至活动官微后台,作为组委会审核是否微信发布自强宣言的凭证。

 3.注意事项:

报名截止前,参选者均可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在新浪微博、腾讯微信发布自己的报名主页链接并进行相关的展示和宣传,接受公众监督,争取周围同学、老师及网友转发。

参选者要尽量争取本校校媒的支持,借助其文字、图片、视频及新媒体各种渠道进行传播自己的自强事迹,以获得更多转发支持。新媒体传播方式,不限于新浪微博、腾讯微信,可以通过腾讯微博、人人网等平台进行传播,并将传播结果在截止日前整理,以长微博或者链接方式,通过新浪微博集中发布并@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浙江大学校团委官方微博。

鼓励各高校团委通过报名平台,举办校内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广泛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等主题分享活动,选出最具代表性同学。

新浪微博、腾讯微信为主要传播平台,转发量与点赞量均作为考核标准之一;其他新媒体渠道为个人宣传渠道,不限数量,在提交传播汇总时,作为考核加分项。

(二)校级推荐阶段

1.校内审核时间:2014年11月24日至11月28日

2.校内公示时间:2014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3.校级推荐时间:2014年12月8日

(三)省级推荐阶段(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

时间:2014年12月10日至12月18日

(四)评审会及公布寻访结果(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

公布时间:2015年1月上中旬

(五)活动表彰及后期宣传分享阶段

团中央、全国学联将择期发布结果和举行颁奖仪式,同时,组织各级团学组织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分享活动,广泛传播自强之星的感人事迹。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受邀参加颁奖仪式;(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8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4)组委会将根据校内组织宣传工作情况,评出10所高校获得2014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六、“青年自强•圆梦中国——寻访我身边的自强之星”全国大学生校媒好新闻奖

活动时间:2014年9月至2014年12月

采访对象:本校确认参选“自强之星”的优秀同学

稿件形式:文字、图片、视频等

提交形式:校媒记者需要在采访的本校“自强之星”稿件刊发后,将稿件链接和原文及时发送到电子邮箱:selfstar@qq.com,刊发平台可以是微博、人人网等自媒体,也可以是校园网、校刊等校内媒体,刊发在其他社会媒体上的稿件将优先考虑获奖。

奖励颁发:组委会将根据稿件、视频、图片等的质量进行综合评审,并最终确定一等奖1名,颁发获奖证书与奖金800元;二等奖3名,颁发获奖证书与奖金500元,三等奖5名,颁发获奖证书与奖金300元,优秀奖20名,颁发获奖证书。

相关作品将有机会在《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等媒体刊登。

请大学生校媒记者关注“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并加入大学生校媒好新闻奖QQ群:158712478,及时进行了解、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