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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善行宁波•道德90后”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作 者: 来 源: 研工办 发布时间: 2013-04-25 点击次数: 5896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升青少年思想道德修养,在广大青少年中形成崇善、向善、学善、行善的浓厚社会氛围,宁波团市委、宁波市文明办、现代金报社决定联合开展“善行宁波道德90后”评选表彰。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善行宁波”为主题,在广大青少年中选树培育道德典型,充分发挥道德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为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建设“四好示范区”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二、评选对象

        参评对象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甬学习或工作的青少年(简称90后)。

三、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家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雷锋精神,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具有时代特色的青少年,在同龄人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公信力,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具体条件

        凡在下述某个方面事迹突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90后”均可推荐。

       1、助人为乐。经常利用假期为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排忧解难;热心公益,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2、诚信守礼。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遵纪守法,无私奉献,坚持诚信做事;在人际交往中,坚持真诚待人,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有拾金不昧等重大情节。

       3、孝老爱亲。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家庭关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4、敬业奉献。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具有强烈的创新精神;干一行、爱一行,立足岗位,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自强自立。积极进取,努力向上、奋发图强,勇于克服困难,做生活的强者;不依赖别人,拥有自主意识和自立能力,勇于驾驭自己的命运,规范自己的情感,自主地对待求学、择业、择友。

       在推选过程中,要做好结合文章,将本次评选与正在开展的“美德少年”、“村村都有好青年”等优秀青少年评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择优推选。

四、评选数量

       本次评选,最终评出宁波市“道德90后”10名和“道德90后”提名奖10名。

五、报名方式

       请于今天下午4:30前将表格(附件)发送到 yg@cst.zju.edu.cn

 

七、相关要求

       1、推荐候选人在上报时须填报推荐表(附件),附每人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00字简要事迹介绍,1000字左右“主要事迹”(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一式3份。另附每人生活或工作照2-3张。

       2、各级、各单位要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对推荐的候选人在本人单位或所在城乡社区(乡镇)征求意见,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要确保推荐工作质量,并坚持实事求是,择优选取的原则,认真做好候选人的把关、推荐、材料整理及上报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工办胡高权老师,0574-27830898

附件:善行宁波•道德90后”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