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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级党员发展公示(二)
作 者: 来 源: 研工办 发布时间: 2013-04-24 点击次数: 5457

 

根据我校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有关规定,经2011级学生支部提名和学院党总支预审,拟发展下列同志为中共党员。现公示如下: 

    1101 周宇浩  林腾  陈柳  冷斌

      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存在的问题,可于7日内(4月25日—5月1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也可直接向学院党总支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受理部门:

行政楼E201,学院副书记  胡昱东E-mail:huyudong@zju.edu.cn

行政楼S316,研工办主任  高峰E-mail:gf1996@zju.edu.cn

行政楼E306,研工办     李波E-mail:lib@cst.zju.edu.cn

                 

 

               中共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和软件学院

                          宁波总支部委员会

                            2013-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