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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平安保险方案简介(适用单双证参保学生)
作 者: 来 源: 后勤办 发布时间: 2012-11-06 点击次数: 14061

关于浙江大学2012级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学生平安保险方案简介

浙江大学2011年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学生平安保险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承保,我们提供的保障方案是目前保费最优惠,而保额最高的险种,目的是让在校学生在发生意外伤害、疾病住院和生命危害时能够从容面对,将因上述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从而把更多的精力和财力用在学业上,为国家的昌盛和家庭的美满作出应有的贡献。保障方案简介如下:

保费与保额:保费每年40元,保额累计620000元,详见下表:

大类

险种

保险利益

保险金额

平安校内意外、校方责任保险

被保险人在校园内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参加学校组织安排的校外活动时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故全额赔付、造成残疾按残疾等级赔付

20万

平安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含

烫伤、烧伤意外保险)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身故全额赔付、造成残疾按残疾等级赔付

被保险人因意外烫伤、烧伤的,本公司按伤势情况,按照比例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10万

 

平安附加疾病身故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即按约定的保额全额给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5万

平安学生重大疾病保险

被保险人于其保险责任生效日起30日后(续保除外)初次患本保险合同所附且经投保人投保的重大疾病,保险人按重大疾病保险金额全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2万

平安附加学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进行门诊急诊或住院治疗,本公司就其实际支付的合理医疗费用扣除50元后按照90%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5万

平安学生补充住院医疗保险

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导致住院,在杭州市医保支付后,剩余的合理医疗费用我司按照100%比例给付补充住院医疗保险金,最高20万。住院医院为“杭政办【2009】10号”文规定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对于因特殊情况未参加医保的学生,按照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分级分比例赔付,最高保额8万。

20万

 

平安学生幼儿补充住院医疗保险” 如因特殊情况未参加医保或者医保未生效,扣除已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的部分,就其合理医疗费用部分按照“平安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进行分级赔付,其中最低部分赔付比例为60%,最高部分赔付比例为100%,详见下表。

级数

医疗费用级距

给付比例

1

1000元及以下的部分

60%

2

1000元以上至4000元部分

65%

3

4000元以上至7000元部分

70%

4

70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

80%

5

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部分

90%

6

30000元以上部分

95%

保险人就被保险人每次住院治疗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扣除已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的部分,按上述标准分别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当被保险人累计自付的合理医疗费用金额超过6000元时,保险人就其超过部分按100%的比例给付。

后续就医:保险期间结束时,被保险人必须继续接受住院治疗的,保险人则继续给付最高30天的“补充住院医疗保险金” 但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学生幼儿补充住院扩展既往症:被保险人投保前已患疾病,本公司在保险期限内仅承担一次赔付,赔付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

责任免除

通用部分:

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自残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被保险人接受牙科治疗、整容、美容或修复、疗养、康复治疗、矫形、视力矫正手术及其他类似科手术;

5、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恐怖袭击;

8、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9、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

10、被保险人在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及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分险种责任免除:

1、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适用条款《平安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平安附加学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2、保险人不负责承担保险单签发地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公费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项目和药品费用,因椎间盘膨出和突出造成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费用,以及营养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整容费、美容费、修复手术费、牙齿整形费、牙齿修复费、镶牙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费、误工费、丧葬费。(适用条款《平安附加学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平安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条款》);

3、既往症及保单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之并发症;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适用条款《平安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条款》、《平安附加疾病身故保险条款》、《平安学生幼儿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4、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适用条款《平安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条款》、《平安学生幼儿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5、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适用条款《平安附加疾病身故保险条款》)。

保费缴纳:2011级在校学生每年秋季开学时一次性缴纳40元。缴费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

 

住院保险理赔所需资料如下:

1、保险单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病历封面复印件;

4、入院记录或病案内容复印件;

5、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

6、银行借记卡复印件(要求杭州市的工、农、建行,并写明开户行);7、住院清单、医保结算单等正式票据;

8、填写理赔申请书(留下电话号码等信息)

门诊意外保险理赔所需资料如下:

1、保险单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病历封面复印件;

4、与发票对应的就诊记录

5、银行借记卡复印件(要求杭州市的工、农、建行,并写明开户行);

6、填写理赔申请书(留下电话号码等信息)

 

理赔程序:

治疗结束后将理赔所需资料交到各校区医院医保办,我公司定期派人去校区医院医保办统一收取。如理赔材料齐全,经理赔部核准后理赔款将在10个工作日内转入学生个人账号。有需要调查的案子30个工作日内结案。(根据保监局相关文件,我司目前为“零柜面”,全都是转账处理,因此被保险人要提供本人在杭州的银行帐号。)

 

医保办联系人:

玉泉与之江校区陆老师 87952584

紫金港校区李老师 88206009-826

西溪校区周老师 88273552

华家池校区严老师 86971189

理赔举例说明

案例1:某学生因疾病在三级医院住院,医保自费部分共计20000元;医保免陪(三级医院800元,丙类药不赔,非重大疾病门诊不赔),只承担64%;最多能赔(20000-800)*64%=12288元,还有7712元就可以在我司赔付。

案例2:某学生因踢足球导致受伤,去门诊看病,用了1000元,我司可以赔付的金额:(1000-50)*90%=855元,保险期内累计赔付不超过50000元,而医保是不赔的。

案例3:某学生入校30天后初次确诊罹患重大疾病,我司即给付20000元。

案例4:某学生因意外造成死亡,我司即给付10万元。

 

理赔咨询:0571-91950933林玲或13033616318陈晖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