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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服务外包培训基地财务管理制度
作 者: 来 源: 合作办管理人员 发布时间: 2012-09-27 点击次数: 24568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服务外包培训基地

财务管理制度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服务外包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实行独立核算,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实行企业化管理。经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授权管理培训基地的财务和资产。

一 、收入管理

1、收入主要包括学费收入、学院资助收入及其他经营收入。各项收入必须由培训基地财务工作人员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2、培训基地的各项收费、范围、标准必须报市财政部门与物价部门审定,领取许可证。收缴必须使用财税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收费票据。

3、各项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由培训基地财务工作人员及时入账,并按财务管理的要求,分项如实填报。

二 、支出管理

1、支出包括:工资、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2、各部门应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以及勤俭节约的原则,力争减少经费的支出。

3、各项费用报销必须经两人以上签字,并按以下原则办理:

(1)各项费用报销,应先经部门领导批准,再经财务部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批,方可向出纳办理报销手续;

(2)凡手续不全、凭证不合法或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一律不能受理;

(3)工资、奖金及社会保障费支出按照专门制订的制度执行;

(4)其他各项费用开支按照《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日常费用开支规定》办理;

三、资产管理

1、培训基地财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结算制度。会计人员不得掌管现金和有价证券。出纳员不得兼任会计和保管会计档案,银行印鉴应分开保管,现金收付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与账面余额核对相符,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相等。

2、各项支款领用按以下原则办理:

(1)现金借支,应填写“借款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学院分管领导审批;

(2)支票领用,应填写“支票领用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培训基地分管领导审批。支票领用要登记支票号码、日期、限额、用途及签注领取人姓名;

(3)以上支款领用必须在事项完毕后三天内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并向党政办财务工作人员办理结账。前账未清,一般不重新发生借支款项,领导同意的除外;

(4)培训基地财务工作人员不能签发空白支票、远期支票。已签发的支票应注明日期、限额和用途。支票遗失应及时报告财务部,以便采取对策,因支票遗失造成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采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结算方式,经办人需提前两天与培训基地财务工作人员联系,以便及时安排。采用其他结算方式应与财务部事前商量。

(6)付款由职能部门经办人员负责结清,培训基地财务工作人员配合催办,及时进行清理。

3、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理由培训基地分管领导审批。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实物管理由培训基地办公室负责,及时办理好入库和领用登记手续,建立台账,实行专人专用专管责任制,财务每年至少核对一次,发生短缺、损坏的,查明原因,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四、划转撤并的财务处理

单位要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全面清查资产,编制有关财务报表,提供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办理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手续,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五、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培训基地财务工作人员负责提交财务报告。财务报告是反映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支出明细表等有关附表。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反映本期收入、支出、结余及资产变动的情况,说明影响财务状况变化的重要事项以及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2、培训基地财务工作人员应当按月或按季进行财务分析。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资产使用、支出、人员增减、固定资产利用等。主要指标有: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等。

 

六、财务监督

培训基地内部应当建立财务监督机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检查;对各项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和标准进行审核、检查;对有关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七、附则

本制度自二○一○年一月一日起执行,由培训基地财务负责解释。今后国家有关规定有变化的,按新规定执行并根据单位发展情况修改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