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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流程
作 者: 来 源: 合作办管理人员 发布时间: 2012-09-27 点击次数: 22268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流程

为规范浙江大学软件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参照学院有关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流程。

一、科研合作项目申请人需提供项目预算表到合作办进行登记。

二、科研合作项目负责人需将以学院名义所签项目合同到合作办进行合同登记并报党政办财务报备。合作项目经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参照学院规定的经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合作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合同预算规定开支。由党政办财务建立项目经费簿制度,项目经费簿由项目负责人负责保管。

四、建立合作项目经费报销审批制度。由合作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开支明细表和项目预算及进度表,经合作办审核签字后,交党政办财务报销。项目费用开支包括:出具发票时缴纳的税款(如需要);需要缴纳的管理费;按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的,并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开支;如合同(或协议)无明确规定的,参照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

五、项目管理费暂定为总项目经费的10%,入学院帐户。管理费主要支付学院水电费、场租费等。学院提供项目免税申报服务,对于不能申报免税项目,学院以项目奖励经费来对冲税费。

六、科研酬金、学生三助金、专家咨询费、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性费用等人工费据实列支,并按国家税法规定代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