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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 2013年(春)自主招收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宁波定向在职班)招生简章
作 者: 来 源: 招生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2-09-20 点击次数: 20706

为了响应宁波市政府“六个加快”的战略决策,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充足人才支撑,满足软件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加速培养高级软件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增进专业人才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浙江大学2013年(春)继续联合宁波市软件行业协会、宁波市电子商务协会、宁波市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举办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班,研究方向:软件项目管理。

 

一、培养目标

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和软件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面向产业和市场培养高层次的实用型、复合型、国际化的软件工程开发、应用和管理人才。

 

二、招生对象

宁波国家高新区企业、宁波市软件和电子商务企业的在职员工,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正在从事软件工程技术与管理工作,专业不限,年龄不限,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

 

三、学习方式、地点

学习方式:在职学习,双休日或晚上上课。学习地点: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校区。

 

四、培养方式

学习年限:2.5~4年(正常情况下,2.5年完成,考虑在职学习,最长可延长至4年)。第一学年以课程教学为主。第二学年完成硕士论文。

 

五、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经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浙江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六、入学时间

2013年春季学期(具体开学日期另行通知)。

 

七、入学考试

1、浙江大学自行组织命题、考试,择优录取,自定招生人数。

2、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及参考书见http://10.82.67.222/index.php?c=Index&a=detail&catid=19&id=166

 

 

研究方向

入学考试科目

分值

软件项目管理

 

1、笔试一:英语

2、笔试二:专业基础(逻辑+数据库)

3、面试:专业综合及英语口语

每项均为100分,共300分

 

 

3、考试时间:2012年12月1日、2日 二天。

4、考试地点: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校区,具体见准考证。

 

八、学习费用及优惠政策

1、全程4万元/人。在第一年入学时一次性缴清。

2、经宁波市软件行业协会或宁波市电子商务协会认定,减免学费1万元/人。

3、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内注册的企业,经软件园、研发园、科技创业中心等园区管委会认定,补助学费1.5万元/人。三个园区补助学费名额25人左右,如录取人数超出对应园区名额限制,由园区确定最后补助名单。

4、需要享受学费优惠政策的考生请填写《享受学费补助及优惠政策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并到对应的管理部门盖章备案。

 

九、报名方法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先登录互联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地址:http://221.12.59.221/soft-enrol/frontsingle/tologin,网上报名时间暂定为2012年10月12日~11月14日(具体请关注软件学院网上通知)。务请阅读相关规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请记住你的网上报名号。

3、已完成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请随时关注网报系统中的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请自行下载《2013年(春)攻读浙江大学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贴上近期证件照片,并在贴照片处和考生单位意见栏加盖单位公章。考生须在2012年11月24日、25日在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校区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并领取准考证。注意:所有考生都须网上报名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由工作人员核验:

①报名系统中下载并加盖公章的《2013年(春)攻读浙江大学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需要享受学费优惠政策的考生请提供加盖公章的《享受学费补助及优惠政策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④报名及考务费240元。

 

十、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和确定,录取分数线及录取人数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学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当年录取名额的8%。

 

十一、咨询中心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校区招生办公室:

招生热线:0574-27830666、27830767、27830999联系人:李老师、毛老师、邹老师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南路1689号教学楼E210室   邮编:315103

特别提示:

1、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必要时,我校将委托有关权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2、今年不再接收参加GCT考试的考生调剂。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

2012年6月

 

附件: 附件享受学费补助和优惠政策资格审查表2012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