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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08
    【资助】关于2026-2027学年秋冬学期永平自立贷学金申请的通知
    各相关研究生:学校关于2026-2027学年秋冬学期“永平自立贷学金”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已启动,请有意申请本项目的研究生按通知要求进行申请工作。段永平校友为支持祖国教育发展大业,弘扬尊师助学的优良传统,培养学生自强不息的精神,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对社会的诚信度,帮助浙江大学在读学生完成学业,于2006年在浙江大学捐赠设立了“浙江大学永平贷学金”项目。一、申请条件1.浙江大学在校全日制硕士生(无经困生与否的限定)。2.未受过任何校纪校规处分。3.无学术诚信行为。4.学习勤奋努力。二、申请金额学生每年可申请的贷学金金额可在16000元和20000元两个固定档次中进行自主选择,经审批后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原则上以连续两年申请、审批贷款为限。三、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四、申请材料1.申请表(附件1)。2.身份证复印件。3.本人学生证复印件。4.上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成绩单等成绩证明材料。一年级新生无成绩要求。五、申请流程(一)线上申请1.申请人使用电脑网页登录“浙江大学永平贷学金在线申请”(网址:https://ypdxj.zju.edu.cn/work/),进行线上申请。具
  • 2026.09.07
    【资助】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秋冬学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线上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浙江大学2026-2027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贷款对象1.2026年秋季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新生;2.未曾签署过授信贷款合同的全日制研究生老生;3.已签署过授信贷款合同但授信期限已过(如2025级研究生去年未申请或只申请了1年的助学贷款)的老生;4.已签署过授信贷款合同、需要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的老生。二、贷款申请者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3.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在校期间所获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等),认定流程见“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5.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三、主要政策1.贷款金额: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2.贷款期限:学制剩余年限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期限一经确定无法修改;3.贷款放款:此
  • 2026.09.07
    【资助】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研究生:按照《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与资助工作指导办法》(浙大研工发〔2026〕6号)文件要求,现启动2026-2027学年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要求(一)学生申请: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请需要申请的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y.zju.edu.cn/)中“奖助”模块“困难生认定”如实填报家庭经济情况,并提交申请,写一份个人情况说明(附件: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交至学院9号楼212学生工作部。(二)学院认定:学院学工办接收认定申请材料后,对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定,初步提出本小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名单,报学院研究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三)结果公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结果在学院适当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去除相关公示信息。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应进行核查和复议(四)建档备案:学院结合认定工作,审核完成经济困难研究生的系统申请工作,并将认定名单作为学校、学院开展资助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汇总
  • 2026.09.07
    【资助】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研究生学费缓交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根据学校资助政策,因家庭经济困难暂不能在入学报到时缴纳学费的新生或老生,可于每学年开学前申请学费缓交,并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具体要求如下:一、可申请对象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全日制非在职),主要包括以下三类:(1)类型1: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2)类型2:已办理或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3)类型3:其他有学费缓交需要的研究生。若申请时还未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先办理“学费缓交申请”,并于后期进行补认定(通知已经发布,可先进行申请),认定通过后“学费缓交申请”方可生效。二、缓交期限(1)取消“学费缓交”资格:如未成功认定为经济困难生,学校将终止该生学费缓交流程,该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学费缴纳。(2)针对“类型1、2”:成功办理贷款但贷款金额不足以覆盖学费的研究生,最迟须于本学年末交齐学费。(3)针对“类型3”:最迟须于本学年末交齐学费。三、申请流程(1)申请人:在9月21日前上交以下材料至学院9号楼212软件学院学生工作部:1.所有申请人均需提交《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2.其他材
  • 2026.09.02
    【助管助教】关于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开展2026-2027学年秋冬学期学生助管助教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研究生: 2026-2027学年秋冬学期学生助管助教工作已经启动,具体工作通知如下:1、本学期各部门设立的助管助教岗位已经确定(见附件)。2、请相关研究生于9月8日前把申请表格(导师签名后)交至学院学工部,每位同学最多申报1个岗位,各部门组织面试后,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3、学生助管助教津贴由学院学工部根据各部门考核情况发放。固定岗位1000元/月,临时岗位25元/小时,半天100元,临时助管工资每月不超过1000元,按月发放。联系人:陈老师,0574-88226598浙江大学软件学院2026-2027学年秋冬学期助管岗位表.xls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学生助管工作申请表.doc
  • 2026.09.01
    【资助】关于递交2026-2027学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材料(回执)的通知
    关于递交2026-2027学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材料(回执)的通知各相关研究生:2026-2027学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受理工作自8月31日起正式开始。请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具体安排如下:1、贷款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请将纸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提交至学院学工部9号楼212办公室;2、贷款银行为非国家开发银行,请按生源地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至学院学工部9号楼212办公室,学院统一交至学生资助服务社国家助学贷款服务部(紫金港校区剧场B座210学生综合服务大厅)办理相关手续。截止时间:2026年9月15日联系人:陈老师,0574-88226598
  • 2026.01.13
    关于公示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关心行动”临时困难补助发放名单公示的通知
    各位相关研究生: 寒假将至,为把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关怀落实落细,真正做到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和帮扶工作,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修订稿)》(浙大研〔2008〕5号)和《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与资助工作指导办法(试行)》(浙大研工发〔2020〕3号)要求,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年末关心行动临时困难补助发放名单已经产生,现将名单和发放金额公示,各位同学如有异议,请于1月15日前与学院研工办联系。联系邮箱:E-mail:cstcheny@zju.edu.cn联系电话:0574-88226598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关心行动”临时困难补助发放名单.xlsx
  • 2025.11.26
    【资助】关于浙江大学软件学院2024-2025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名单公示的通知
    各位同学:经班级初评,学院审核,现将浙江大学软件学院2024-2025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名单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各单位或个人对以上名单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反映。软件学院2024-2025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定结果汇总表.pdf联系人:陈老师邮箱地址:cstcheny@zju.edu.cn办公电话:0574-88226598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1月26日
  • 2025.09.08
    【资助】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秋冬学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线上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研究生:学校关于浙江大学2025-2026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2023年度秋季学期起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研究生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一、贷款对象1. 2025年秋季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新生;2. 未曾签署过授信贷款合同的全日制研究生老生;3. 已签署过授信贷款合同但授信期限已过(如2024级研究生去年未申请或只申请了1年的助学贷款)的老生;4. 已签署过授信贷款合同、需要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的老生。二、贷款申请者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3. 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在校期间所获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等),认定流程见“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4. 诚
  • 2025.09.08
    【资助】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研究生:学校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具体工作安排如下:一、申请流程(一)学生申请: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请需要申请的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y.zju.edu.cn/)中“奖助”模块“困难生认定”如实填报家庭经济情况,并提交申请。(二)学院认定:1学院学工办对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定,初步提出本小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名单,报学院领导审核后确认最终名单。(三)建档备案:学院结合认定工作,审核完成经济困难研究生的系统申请工作,并将认定名单作为学校、学院、开展资助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二、认定类型参照杭州、海宁、宁波、舟山等校园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结合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学校收费水平、学生家庭经济能力等因素,将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确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两个档次。(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1.家庭收入低,缺少经济来源的;2.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伤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3.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事件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4.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二
  • 2025.09.08
    【资助】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研究生学费缓交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根据学校资助政策,因家庭经济困难暂不能在入学报到时缴纳学费的新生或老生,可于每学年开学前申请学费缓交,并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具体要求如下:一、可申请对象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全日制非在职),主要包括以下三类:(1)类型1: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2)类型2:已办理或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3)类型3:已认定或入校后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生,且暂无法支付学费研究生。二、缓交期限(1)取消“学费缓交”资格:如未成功认定为经济困难生,学校将终止该生学费缓交流程,该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学费缴纳,否则将影响新学期注册及各项评奖评优、资助发放等工作。(2)针对“类型1、2”:成功办理贷款但贷款金额不足以覆盖学费的研究生,最迟须于本学年末交齐学费,否则将影响新学期注册及各项评奖评优、资助发放等工作。(3)针对“类型2”:如成功认定为经济困难生,但未成功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该生的学费缓交类别自动转为“类型3”。(4)针对“类型3”:最迟须于本学年末交齐学费,否则将影响新学期注册及各项评奖评优、资助发放等工作。三、申请流程:(1)进入“
  • 2025.06.26
    【资助】关于做好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正式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各位同学: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16号),现启动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下简称“基代偿”)正式申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工作安排1.学生申请:2025基代偿工作全程为线上申请,请申请人自行注册和登陆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https://jcjy.xszz.edu.cn/login,以下简称“系统”),具体操作参考附件3。线上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1日。申请完成后,请及时联系所在院系进行审核,并关注系统信息,查询审核状态。申请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在职在岗确认。未能在此之前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的毕业生,务必要在9月1日前通过系统进行预申请,并在2026年的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请计划申请2025年基代偿的本科生加入钉钉群(群号:104490020285),研究生加入钉钉群(群号:135215000013),以便后续联络,防止漏报。2.院系审核:为提升审核效率和准确性,各院系在审核环节请仔细对照标准(附件1)进行审核,具
  • 2024.12.24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对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关心行动”的通知
    各相关研究生: 寒假将至,学校要求把党和国家对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关怀落实落细,真正做到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确保经济困难研究生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寒假,现开展2024-2025学年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年末关心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对于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研究生,尤其是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及烈士子女等学生,可申请研究生困难补助。(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在年末补助工作开展时,予以适当倾斜)1.院级困难补助:研究生因经济困难无法保障日常生活开销(包括提前离校返乡等情况产生的费用),可向学院(系)申请困难补助。申办流程:研究生本人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上交至学院;学院审核实际情况并确定补助金额。(纸质版材料请在12月27日之前交至学院学工办E210)2.学校困难补助:研究生因遇突发性重特大事故、疾病等特殊困难,在向学院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可向研工部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申办流程:研究生本人或所在党支部、班级填写《
  • 2024.12.03
    【资助】关于浙江大学软件学院2023-2024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名单公示的通知
    各位同学:经班级初评,学院审核,现将浙江大学软件学院2023-2024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名单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各单位或个人对以上名单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反映。浙江大学软件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学业奖助金汇总表.xls联系人:陈老师邮箱地址:cstcheny@zju.edu.cn办公电话:0574-27830898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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