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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04
    【评奖评优11号】关于开展专项奖学金、部分院设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关于开展专项奖学金、部分院设奖学金评选的通知各位同学:根据学校通知,现将浙江大学软件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一、评选说明专项奖学金依据学校、学院与设奖单位签定的协议,其评选标准和奖励对象以协议为主。依据《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发〔2022〕19号、浙大研工发〔2022〕3号)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参评学年应至少获得 1 项个人荣誉称号。一 、基本参评要求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诚实守信、勇于进取,成绩优良。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艺术实践活动,具有健康的体魄和高雅的审美追求。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公益服务活动等,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精神。5.当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6.所有专项奖学金参评人选在参评学年应至少获得1项个人荣誉称号。二 、奖项及具体参评要求奖项名称名额参评要求所需提交材料华为菁英奖学金(
  • 2026.10.13
    【评奖评优10号】关于开展 第十七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 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十七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 评选活动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大学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更高质量、更加卓越、更受尊敬、更有梦想”战略导向,持续厚植优良校风学风,选树优秀学生典型,引导广大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领导者,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七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具有浙江大学学籍的中国籍学生。二、评选标准参评学生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学生中有很强的示范引领作用,并在以下方面表现突出:1.理想信念方面。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马克思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政治素养好,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努力奋斗,在日常政治生活和社会工作中引领作用突出。2.视野格局方面。有谋事创业的心胸眼界和把握大局大势的格局,善于站在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有
  • 2026.10.10
    【评奖评优9号】关于软件学院2025-2026学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公示的通知
    关于软件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公示的通知经班级推荐和个人自荐、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浙江大学软件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公示:博士生国家奖学金(3人)李秦峰、张颖、高明合硕士生国家奖学金(27人)王文恺、王怡霖、付栋杰、安恒宇、刘天琦、李思静、李松泽、杨璐嘉、杨晓达、杨径骁、张梓瀚、张博云、张艺敷、陈奕甫、陈璐、邵伟、罗帆靖、范振璇、施硕、宫照堰、贺勇波、胡成功、徐纳恩、徐振华、郭晓珂、黄雨婷、潘嘉漫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各单位或个人对以上名单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学院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联系人:陈老师邮箱:cstcheny@zju.edu.cn办公电话:0574-88226598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 2026.09.29
    【评奖评优8号】关于开展国家奖学金、校设专项奖学金、部分院设专项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关于开展国家奖学金、校设专项奖学金、部分院设专项奖学金评选的通知各位同学: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和《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开展浙江大学2025-2026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国家奖学金、校设专项奖学金、部分院设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一、基本参评要求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2. 学习勤奋,严谨踏实,诚实守信、勇于进取,成绩优良。3.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艺术实践活动,具有健康的体魄和高雅的审美追求。4.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公益服务活动等,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精神。5. 按要求缴纳学费并完成注册。6. 当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7. 参评学年不处于休学、保留入学资格等学籍状态。8. 截至评选工作启动时,在基本修业年限内(以学籍信息为准,处于优博论文资助阶段的研究生可参评)。参评国家奖学金,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1.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 2026.09.22
    【评奖评优7号】关于软件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公示的通知
    关于软件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公示的通知各位同学:软件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含优秀研究生、五好研究生拟推荐人选)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提出反映。电话:0574-88226598邮箱:cstcheny@zju.edu.cn2025-2026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个人业绩汇总表初评-9.22.xlsx
  • 2026.09.21
    【评奖评优6号】关于公示2025-2026学年软件学院 竺可桢奖学金学院推荐名单的通知
    各位同学:依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22〕47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现推荐以下同学作为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杨晓达此次公示期至9月25日12:00。各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同学在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可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学院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联系人:陈老师邮箱:cstcheny @zju.edu.cn办公电话:0574-88226598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2026年9月21日
  • 2026.09.11
    【评奖评优5号】关于开展浙江大学软件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研究生: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发〔2022〕19号、浙大研工发〔2022〕3号)、《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22〕47 号)和《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现将浙江大学软件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通知如下:一、学年小结请各班级认真组织全体参评研究生开展对上一学年的小结工作,并请学生如实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附件1,正反打印,水笔签名)。学院汇总整理全体研究生的学年小结表后签字盖章,后存入学生个人档案。二、评奖评优(一)荣誉称号类别及参评条件1.参评对象: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对象为学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集体荣誉称号评选对象为学校研究生集体和寝室。2.参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诚实守信,勇于进取,成绩优良。(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美育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健康的审美追求。(4)积极参加社会实
  • 2026.09.11
    【评奖评优6号】关于推荐2025-2026学年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各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是学校最高层次的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将载入学校年鉴,其事迹将在全校范围内宣传,是全校学生学习之标杆。依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22〕47号),现启动20252026学年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的推荐工作。一、评选对象及条件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学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旨在激励和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研究生。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22〕47号),参评荣誉称号和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为: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诚实守信,勇于进取,成绩优良。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美育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健康的审美追求。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公益服务活动等,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5.按要求缴纳学费并完成注册。6.参评学年不处于休学、保留入学资格等学籍状态。7.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8
  • 2026.09.07
    【评奖评优4号】关于2025-2026学年软件学院研究生学生工作考评结果的公示(二)
    根据《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软件学院研究生学生工作考评的通知》,现公布软件学院研究生学生工作评价结果汇总(附件)。同时,全院学生可在体美劳系统(http://10.82.4.252:5174/login)中点击公示版面,查阅本评价单元内所有学生的体美劳素养情况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先向评价人(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副书记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其他党支部委员联系党支部书记;其他班团两委联系德育导师;各类学生组织、社团联系指导教师)询问详情,若仍有意见希望反馈,请通过书面、电话或邮件方式联系软件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示期结束后,可能不再受理迟滞提交的考评数据。联系人:覃夫杰  0574-88220463  qinfj@zju.edu.cn附件:学生工作评价结果汇总.pdf软件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25年9月7日
  • 2026.09.02
    【评奖评优3号】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软件学院研究生学生工作考评的通知
    根据《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附件1),为考核评价学院研究生2025-2026学年在参与学生工作方面的表现,为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提供必要参考,学院现集中开展关于学生工作的考核评价。通知如下:一、考评范围在2025-2026学年在岗参与工作的软件学院学生兼职辅导员、团委学生兼职团干部、研究生会学生干部、各学生党支部委员、各学生团支部委员、各班班委、各社团负责人及干事。均参与此次学生学生工作考评。二、考评标准职务考核负责人考评得分备注学生兼职辅导员、院级以上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院级以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优秀8/合格6/不合格0(优秀/受评人数不高于50%)学生党支部副书记、学生团支部书记、班长(兼心理委员)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优秀8/合格6/不合格0(优秀/受评人数不高于50%)院级以上社团负责人、干事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优秀6/合格3/不合格0(优秀/受评人数不高于50%)其他学生党支部委员学生党支部书记优秀6/合格3/不合格0(优秀/受评人数不高于50%)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纪检委员等其他学生团支部委员德育导师优秀6/合格3/不合格0(优秀/受
  • 2026.09.01
    【评奖评优2号】关于开展浙江大学软件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浙江大学软件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各相关研究生:为进一步系统推进研究生评价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培育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发〔2022〕19号、浙大研工发〔2022〕3号)和《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启动浙江大学软件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通知如下:一、参评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校研究生(参评学年在校)。二、评价内容与方式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学术(实践)创新能力、体美劳素养三个模块,各模块采用“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项评价,突出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质性评价与量化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价、导师评价、集体评价等相结合。具体依照《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和各学院(系)细则执行。三、评价结果1.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具体根据思想政治表现、学术(实践)创新能力、体美劳素养三个模块的分项评价结果综合形成。2.思想政治表现作为评价基
  • 2026.09.01
    【评奖评优1号】关于公示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关于公示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各部门、各位同学:经研究决定,软件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如下:主任:苏腾、陈丽委员:毛玉仁、冯尊磊、朱轶凡、李泽健、苏腾、宛袁玉、柳栋桢、陈丽、梁秀波、程冠杰、黄启春、蒋闰婧、智晨秘书:陈颖浙江大学软件学院2026年9月1日
  • 2026.04.08
    【评奖评优28号】关于2024-2025学年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校友爱心励志奖学金名单公示的通知
    各相关研究生: 根据评奖通知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2024-2025学年浙江大学校友爱心励志奖学金获奖名单已经产生,现将名单公示,各位同学如有异议,请于4月10日前与学院学生工作部联系。2024-2025学年浙江大学校友爱心励志奖学金:王家宝联系邮箱:cstcheny@zju.edu.cn联系电话:0574-88226594
  • 2026.03.25
    【评奖评优27号】关于开展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校友爱心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结合浙江大学的实际情况,特以校友年度捐赠所募资金设立了“浙江大学校友爱心励志奖学金”。按照《浙江大学校友爱心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暂行办法》,现将有关2024-2025学年的浙江大学校友爱心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奖励标准每人每学年人民币2500元,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二、奖励名额2024-2025学年软件学院研究生1名三、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校成绩优秀;5.经浙江大学认定的资助对象,生活俭朴;6.研究生需要另外满足以下条件:(1)在基本修业年限内;(2)2024-2025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秀。四、评选方法有意向申请的填写《浙江大学校友爱心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并填写《浙江大学校友爱心励志奖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于3月31日前提交纸质版材料至学院9号楼212陈老师处。联系方式:学院学生工作部陈老师,057488226598浙江大学校友爱心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浙江大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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